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9年5月31日发文,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办法,现公司通知各监理项目办认真学习该《防空法》,领会其精神,全面按照《防空法》要求实施科学监理活动。
公司总工室
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